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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座霸”道歉又被骂,他的真实身份竟然是……
来源:今日轨道交通     作者:高速铁路与轨道交通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6日

    2018年8月21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座霸”事件发酵之后,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22日晚,当事男子孙先生也进行了回应称:自己当时态度不太好,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向女乘客表示道歉。
    “霸座”男子孙先生表示:我保证在今后不再犯此类错误,一定加强个人修养,提高个人素质,也恳请全国人民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2018年8 月 21 日上午,有网友发帖反映,在从济南站开往北京南站的 G334 次列车上,遇到一名男乘客霸占女乘客的靠窗座位,不愿坐回自己的座位。网友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乘务员问男乘客:" 没喝酒为什么站不起来?" 男乘客称 " 不知道 ",并表示到了北京南站也站不起来,需要乘务员帮助下车后找轮椅。


     座位被占的女乘客是一名刚毕业的女生,从济南西站上车,而当事男乘客自己的座位与该座位仅隔着一两排。最后,列车长和乘警劝导男乘客无果,将女乘客安排到商务车厢的座位,直到终点。“座霸”孙先生也叙述了当时事情的经过,称自己因为上车较早,坐错了座位:“我昨天去济南站坐高铁,早上七点多发车,然后上了车之后,由于车上的人比较少,我就坐下来了,就在我座位的旁边(左边06F号座位),我的座位也是靠窗的,座位号是05车05A号,后来在济南西站又上来了一位女士,她(女士)上来之后我已睡了一会儿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她说,我和你换座吧,然后她就没同意。后来她就找了列车长,列车长一过来之后就完全向着她,我就有点不理解,所以就态度不太好,后来又叫来了乘警,经过商量,乘警说让我坐在那个位置上(女士的座位)。”
    “座霸”竟是博士
     对于孙某的道歉,网友似乎并不买账。有网友 " 人肉 " 后,曝出男子信息:孙某,原籍山东,韩国著名大学信息经济学博士毕业。 对此,社科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查证,网上所列孙某姓名和原籍所在地无误。孙某确为社科院 2013 级法学系的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但在社科院没有任何博士学籍信息,而工作人员中无论是正式职工还是外聘职工均无此人;查询此前孙某在社科院所留就业信息,显示为 " 回省待业 "。 8月23日上午,韩国圆光大学国际交流处的一位老师表示,她已经知道了国内的这则新闻,确认霸占座位的男子就是该校在读博士孙某,但孙某专业与网上所称的“信息经济专业”不符,圆光大学没有这一专业,经济专业领域里只有经济系和经营系。 一些网友误还将中国科学院当中国社科院,在中国科学院官方微博 " 中科院之声 " 留言要求回应。今日上午," 中科院之声 " 通过微博回应称,感谢关注,这里是 " 中国科学院 "。

 


    同样躺枪的还有与当事人同名的人,有网友致电奥的斯电梯管理公司,要求处理其员工孙赫高铁占座一事。昨日,奥的斯电梯公司通过微博回应称,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经查,此人并非奥的斯公司员工。

 

 

    另据网友爆料,这位孙博士硕转博抄袭被抓,论文涉嫌抄袭,以及伪造房东委托书,把租来的房又租给了好几个租客,拿了租客们的钱,也不给房东交房租,玩人间蒸发。但爆料的真实性目前尚未确认。

 


遇到“座霸”怎么办?
    12306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高铁上遇见占座现象,可以及时找列车长、乘务员反映,将占座乘客劝离。不过,倘若占座乘客不配合,也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今年3月,中国民航局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将“强占座位、行李架”等扰乱客舱秩序的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尚无具体针对列车“占座”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车票上座位有排有号,遇到“座霸”,凭什么我要妥协迁就?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表示,列车上是有乘警的,乘警的职责就是维护列车运行的正常秩序,其中也包括了乘客按自己座位号乘车的秩序。
    “这种情况下,不能总让受害者自己‘绕八个弯’去维权。”安翔称,乘客将情况反映给乘务员或乘警后,乘警应依据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或者处罚。乘警如果消极对待,实际上是一种不作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安翔还称,当乘客从铁路部门购买车票后,这就存在着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铁路部门有义务保证乘客得到自己所选择的座位。 “即便有第三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乘客无法获得自己选择的座位,这也不能成为铁路部门违约的理由。”安翔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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